2006年3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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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主人意识 牢记社会责任
宁波华埠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华

  开栏的话:
    “综治进民企”是今年我省政法综治工作的重点?熏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本报特开设“构建和谐——民营企业家谈综治”栏目,刊登我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对企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做好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和谐,我们责无旁贷。
  综治工作离不开企业内每个成员的参与和支持。我们确立了一个重要的理念,那就是“主体意识”。首先,我们以“百年安全企业”为目标,在创立品牌的同时注重社会形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这个过程中彰显自己作为社会一员的价值。
  其次,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使职工树立“华埠人”的意识,增强每位职工的归属感。作为一家新兴的民营企业,我们的员工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但公司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应人而用,并建立良好的升迁和奖惩制度,使之成为一个良性竞争的合作群体。
  第三,我们公司坚持科学的管理,权责分工明确。安全和劳保措施是工会和生产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工资待遇、奖惩、申诉等问题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处理机制。
  第四,我们坚持与邻为善,和睦相处,不当局外人和旁观者,而是凭着主人翁意识,积极协调相邻居民和企业的关系。在一方办企业要造福一方,唯有以主人的心态自居,才能扎根于一方,持久地发展。
  最后,我们要重视环境保护,积极投身社会事业,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公司非常注重环境的保护,并多次为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捐献巨资,为政府分忧,为社会稳定出力。
  我们始终认为,民营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一定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回报社会。民营企业在综治工作中一定能作出自己应有的、独特的贡献。